什么是保證行為

導讀:
什么是保證行為保證行為是票據保證人發生保證債務的行為,即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擔保票據債務履行的行為。票據的債務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和承兌人,都可成為被保證的對象,保證使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之間產生票據法律關系。保證人的責任以被保證人的責任為限,因此被保證人不同,保證人的責任也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匯票的債務可以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由匯票債務人以外的他人擔當。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四)項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那么什么是保證行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保證行為保證行為是票據保證人發生保證債務的行為,即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擔保票據債務履行的行為。票據的債務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和承兌人,都可成為被保證的對象,保證使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之間產生票據法律關系。保證人的責任以被保證人的責任為限,因此被保證人不同,保證人的責任也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匯票的債務可以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由匯票債務人以外的他人擔當。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四)項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關于什么是保證行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保證行為
保證行為是票據保證人發生保證債務的行為,即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擔保票據債務履行的行為。票據的債務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和承兌人,都可成為被保證的對象,保證使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之間產生票據法律關系。保證人的責任以被保證人的責任為限,因此被保證人不同,保證人的責任也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匯票的債務可以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由匯票債務人以外的他人擔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保證”的字樣;
(二)保證人名稱和住所;
(三)被保證人的名稱;
(四)保證日期;
(五)保證人簽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三)項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四)項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