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意思主義有哪些優缺點

導讀:
中國《民法典》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動和地役權的變動等,亦為債權意思主義的表現。債權意思主義的最大優點是使交易過程變得簡潔且富有效率。那么債權意思主義有哪些優缺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民法典》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動和地役權的變動等,亦為債權意思主義的表現。債權意思主義的最大優點是使交易過程變得簡潔且富有效率。關于債權意思主義有哪些優缺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主要的規范模式有二:
(1)買賣合同等生效時,買賣物(如甲屋或乙車)的所有權即行移轉。英國法采納了這種模式。
(2)買賣合同等生效時,買賣物(如甲屋或乙車)的所有權即行移轉,但非經登記(不動產物權場合)或交付(動產場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法國民法和日本民法奉行的是這種模式。中國《民法典》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動(第三百三十五條)和地役權的變動(第三百七十四條)等,亦為債權意思主義的表現。
債權意思主義的最大優點是使交易過程變得簡潔且富有效率。很顯然,當事人根據一個有效的債權契約(買賣合同)便可以直接發生物權變動,沒有比這更為簡潔的交易過程了。簡潔的交易過程帶來的必然是效率。
1.不利于確切判斷權利的歸屬
債權意思主義由于僅以公示作為物權變動的對抗要件,因此對于第三人來說,不能確切判斷權利歸屬,從而對于第三人的權利取得也不能基于公信力予以確定地保護。
2.在一個物上容易產生多個無權處分
例如,甲將其手機賣給乙,但沒有交付,根據意思主義,乙仍然取得了該手機的所有權。事后,甲又將該手機賣給了丙,仍沒有交付,根據意思主義,甲是在無權處分乙的手機,而又依據占有的公信力,善意之丙便善意取得乙之手機的所有權。不久,甲又將該手機賣給了丁并移轉了占有(交付),根據意思主義,甲是在無權處分丙的手機,而又依據占有的公信力,善意之丁便善意取得丙之手機的所有權,而且這種取得可以對抗其他第三人。由此可見,意思主義由于不把公示手段作為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出現一物多賣而產生多個無權處分的現象也就不可避免,盡管并不一定頻繁。
3.缺乏足夠的交易安全
在一個物上容易產生多個無權處分的現象從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意思主義缺乏足夠的交易安全。這一點在不動產交易中反映得更為明顯。在意思主義立法例下,由于不動產登記沒有公信力,這就使得買受人基于登記的判斷做出的交易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最終保護,交易因此也就缺乏足夠的安全。
4.對產權的確定過程又增加了交易成本
在意思主義立法例下,尤其是對于不動產來說,由于登記只是對抗要件而不具有公信力,人們為了使自己取得的物權獲得法律的有效保護,不惜聘請律師來調查產權的真實性。或者,他們還不得不通過買受產權保險來承擔權利受不到保護時的風險,以避免遭受更大的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