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家庭財產混同是如何的

導讀:
一.離婚家庭財產混同是如何的離婚家庭財產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財產,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認可,否則需提供證據證明。二.相關知識拓展—離婚后家庭財產如何分配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此外,婚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婚后的個人生活用品,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那么離婚家庭財產混同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家庭財產混同是如何的離婚家庭財產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財產,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認可,否則需提供證據證明。二.相關知識拓展—離婚后家庭財產如何分配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此外,婚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婚后的個人生活用品,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關于離婚家庭財產混同是如何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家庭財產混同是如何的
離婚家庭財產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財產,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認可,否則需提供證據證明。
二.相關知識拓展—離婚后家庭財產如何分配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以下幾方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一)工資,獎金。工資和獎金是夫妻雙方在日常勞動中獲得的報酬,不管是腦力勞動還是體力勞動。其不僅包括工資、獎金,還包括各種形式的報酬收入,諸如紅包、禮金、津貼等獲得的貨幣,這些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夫妻共同生活中總會為了生活經營一些項目,或者進行某些生產活動,但是歸根結底都是為了提高家庭生活質量。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這樣一些通過生產或經營獲得的收益,不論是夫妻雙方哪一方實施獲得的,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收益是近年來新起的一項家庭收入來源,夫或妻一方通過寫作等方式獲得知識產權進而取得經濟利益,只要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民法典》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繼承或者繼承遺產時被指定的受益人僅是夫或妻其中一方時,該財產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是夫妻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釋,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都歸夫妻共同所有。
此外,婚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婚后的個人生活用品,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