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需要通知債務人嗎

導讀:
故法院判決林某與張某之間的債權轉讓對債務人張某有效,張某可以憑此債權對張某行使抵消權,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債權的轉讓是債權人和受讓人之間發生的合同關系,債務人并不是轉讓合同一方的當事人,所以債務人的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成立。但債權的轉讓涉及到債務人向誰履行債務有效的問題,所以,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只有通知債務人后,該債權轉讓才能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那么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需要通知債務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故法院判決林某與張某之間的債權轉讓對債務人張某有效,張某可以憑此債權對張某行使抵消權,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債權的轉讓是債權人和受讓人之間發生的合同關系,債務人并不是轉讓合同一方的當事人,所以債務人的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成立。但債權的轉讓涉及到債務人向誰履行債務有效的問題,所以,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只有通知債務人后,該債權轉讓才能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關于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需要通知債務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需要通知債務人嗎
需要。
[案情簡介]
債權轉讓沒經債務人同意
2006年2月4日,張某向林某借款1萬,約定一年后還款,但到期后張某找各種理由拖延償還。某日,林某遇到鄰居張某,談到張某拖欠房款不還之事,張某說他還欠著張某1萬元借款未還。林某覺得對張某追款無望,遂將1萬元債權轉讓給了張某,并通知了張某,張某以此要求與張某進行抵消,王則認為,張某與林某之間的債權轉讓沒有征得其同意,且張某與林某之間根本就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因此,該債權轉讓無效,不同意抵消。在要求張某還款吳某的情況下,張某將張某告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林某與張某之間的債權轉讓無效,張某償還欠他的1萬元。
[法律解讀]
債權轉讓是否必須通知債務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和雙方另有約定外,債權人轉讓債權不必取得債務人的同意,只要債權的轉讓方與受讓方達成轉讓債權協議,且通知了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可見債權轉讓不必經過債務人同意,債權人履行對債務人的告知義務債權轉讓就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故法院判決林某與張某之間的債權轉讓對債務人張某有效,張某可以憑此債權對張某行使抵消權,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合同權利轉讓的效果是原合同主體的變更:一是轉讓方退出原合同關系,由受讓人代替其債權人地位;二是轉讓方不退出原合同關系,與受讓方共同成為原合同的債權人。
債權人對自己所有的債權的處置應該是完全自主的。債權的轉讓是債權人和受讓人之間發生的合同關系,債務人并不是轉讓合同一方的當事人,所以債務人的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成立。但債權的轉讓涉及到債務人向誰履行債務有效的問題,所以,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只有通知債務人后,該債權轉讓才能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
從訴訟角度來看,如果雙方的債權債務事實客觀存在,債權轉移也沒有損害債務人的利益,為了減少訴累,節約司法資源,即使通知的行為存在瑕疵,也應當認定該轉讓行為有效,這樣更有利于客觀、及時、高效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因此,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