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 擔保人是否要償還債務

導讀:
現在徐某生意失敗,無法歸還欠款。鄭某認為那套房子不容易出手,而我經濟條件較好,就說要放棄對徐某房屋的抵押權,要求作為擔保人的我償還所有欠款。徐某不履行到期債務,鄭某應當優先就債務人徐某的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但鄭某放棄了,那么金先生作為擔保人可以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徐某設定抵押的房屋價值40萬元,因此金先生在這40萬元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僅需要承擔10萬元的擔保責任,并且金先生在承擔10萬元的擔保責任后,對徐某享有10萬元的追償權。那么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徐某生意失敗,無法歸還欠款。鄭某認為那套房子不容易出手,而我經濟條件較好,就說要放棄對徐某房屋的抵押權,要求作為擔保人的我償還所有欠款。徐某不履行到期債務,鄭某應當優先就債務人徐某的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但鄭某放棄了,那么金先生作為擔保人可以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徐某設定抵押的房屋價值40萬元,因此金先生在這40萬元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僅需要承擔10萬元的擔保責任,并且金先生在承擔10萬元的擔保責任后,對徐某享有10萬元的追償權。關于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擔保人是否要償還債務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的,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問:徐某是我一個朋友。多年前,他因做生意向鄭某借了50萬元,并以自己一套價值40萬元的房子做抵押,鄭某表示不夠,徐某請求我做擔保人,三方簽訂了合同。現在徐某生意失敗,無法歸還欠款。鄭某認為那套房子不容易出手,而我經濟條件較好,就說要放棄對徐某房屋的抵押權,要求作為擔保人的我償還所有欠款。請問我該怎么辦?
解答:這是關于被擔保的同一債權之上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的關系問題。按照《物權法》《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的,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