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的職權

導讀:
具體說,包括以下兩個步驟。在債權人會議上,人民法院應當提供債權表和所有證明材料,并方便他們隨時查閱。。債權人對個別債權的成立、性質、數額以及擔保權有疑問或異議的,可以向申報人提出詢問,或者提出異議。對于數額尚不確定或者尚待查證的債權,以決議加以擱置,留待事后確認。因債權未被確認而有異議的債權人,或者對確認的內容有異議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那么債權人會議的職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體說,包括以下兩個步驟。在債權人會議上,人民法院應當提供債權表和所有證明材料,并方便他們隨時查閱。。債權人對個別債權的成立、性質、數額以及擔保權有疑問或異議的,可以向申報人提出詢問,或者提出異議。對于數額尚不確定或者尚待查證的債權,以決議加以擱置,留待事后確認。因債權未被確認而有異議的債權人,或者對確認的內容有異議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關于債權人會議的職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審查和確認債權
審查和確認債權是債權人會議的首要職權。具體說,包括以下兩個步驟。
(1)審查債權。在債權人會議上,人民法院應當提供債權表和所有證明材料,并方便他們隨時查閱。。債權人對個別債權的成立、性質、數額以及擔保權有疑問或異議的,可以向申報人提出詢問,或者提出異議。
(2)確認債權。債權人申報的債權,經審查無異議的,通過債權人會議決議加以確認。對于有異議的債權,債權人會議認為不應予以確認的,以決議加以否認。對于數額尚不確定或者尚待查證的債權,以決議加以擱置,留待事后確認。
因債權未被確認(包括被否認和被擱置)而有異議的債權人,或者對確認的內容(例如被確認的債權數額)有異議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2.議決和解協議
債權人會議對債務人提交的和解協議草案,有權進行討論和作出是否予以接受的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