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可以調解或和解嗎

導讀:
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可以調解或和解嗎不能。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如果債權債權人代位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但是合同的無效或者被撤銷是由于債務人的過錯造成的,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返還請求權、賠償請求權時,應當認定債權人仍能行使代位權。(四)債權人代位權的范圍應當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這是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一個法律約束。那么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可以調解或和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可以調解或和解嗎不能。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如果債權債權人代位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但是合同的無效或者被撤銷是由于債務人的過錯造成的,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返還請求權、賠償請求權時,應當認定債權人仍能行使代位權。(四)債權人代位權的范圍應當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這是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一個法律約束。關于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可以調解或和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可以調解或和解嗎
不能。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成立條件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這是行使代位權的首要條件。只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不但主體資格要合法,而且債的行為也要合法,這不但是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要求,也是對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務關系的要求。如果債權債權人代位權人對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或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不享有合法債權,就不存在債權人代位權。如果合同因違法而被認定無效、被撤銷或者已過訴訟時效,則債權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權。但是合同的無效或者被撤銷是由于債務人的過錯造成的,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返還請求權、賠償請求權時,應當認定債權人仍能行使代位權。
(二)債務人對其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已經到期。這時債權人才可以向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如果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債務尚未到履行期,債務人就不能對其債務人行使請求權,也就不存在債權人對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
(三)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這是構成代位權的前提條件,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務,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