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擔保人為多個債權擔保有效嗎

導讀: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應向主債務人履行義務而未履行的,債務人可以債權人未履行義務而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保證人也可行使該項抗辯權。那么同一擔保人為多個債權擔保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應向主債務人履行義務而未履行的,債務人可以債權人未履行義務而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保證人也可行使該項抗辯權。關于同一擔保人為多個債權擔保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同一擔保人為多個債權擔保有效嗎
同一個擔保人為多個債權提供擔保的,如果設立了最高額保證的,并且主債權債務合同有效的,擔保行為一般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的從屬性及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九十條【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協商訂立最高額保證的合同,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保證。
最高額保證除適用本章規定外,參照適用本法第二編最高額抵押權的有關規定。
二、保證人權利
1、主張債權未發生。例如,主合同不成立或者無效的,主債權不能發生,保證人可以主張主債權債務未生效而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但是,保證人明知合同無效而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仍應對因合同無效而發生的債務承擔的后果負擔保責任,不能以此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
2、主張債權已消滅。主債務因清償、抵銷、更改等原因消滅的,保證人可以主張主債權已消滅的抗辯。
3、主張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應向主債務人履行義務而未履行的,債務人可以債權人未履行義務而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保證人也可行使該項抗辯權。例如,主債務人的義務與債權人的義務應當同時履行的,債權人未履行其義務而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保證人可以提出同時履行的抗辯;債權人應先履行義務而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保證人可以主張后履行抗辯權,如債權人給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的,保證人可以提出拒絕給付或者減少價金的抗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