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是否有年限限制

導讀:
提-存是否有年限限制債權人在規定期間內,具有領取提-存物的請求權。債權人向公證處提交提取提-存物請求時,應當向公證處交付相應的身份證明、提-存通知書及有關債權文書。除斥期間屆滿,債權人喪失領取權,提-存物歸國家所有。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4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債務糾紛的及時解決,更好地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沖突,保證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提-存實施后,在債務人、債權人、提-存機關相互之間將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那么提存是否有年限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存是否有年限限制債權人在規定期間內,具有領取提-存物的請求權。債權人向公證處提交提取提-存物請求時,應當向公證處交付相應的身份證明、提-存通知書及有關債權文書。除斥期間屆滿,債權人喪失領取權,提-存物歸國家所有。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4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債務糾紛的及時解決,更好地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沖突,保證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提-存實施后,在債務人、債權人、提-存機關相互之間將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關于提存是否有年限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存是否有年限限制
債權人在規定期間內,具有領取提-存物的請求權。
債務人向公證處提-存合同的標的物后,債權人即有向公證處請求提-存物的權利。債權人依法向公證處提取提-存物,公證處不得拒絕交付提-存物。債權人向公證處提交提取提-存物請求時,應當向公證處交付相應的身份證明、提-存通知書及有關債權文書。如果債權人不能提交相關的證明及文書,公證處有權拒絕其提取提-存物。
在債務人對債權人提-存履行標的后,債權人可以在規定期間內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提供擔保之前,公證處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除斥期間屆滿,債權人喪失領取權,提-存物歸國家所有。債權人領取提-存物都有一定時間限制,該時間限制就其性質屬除斥期間。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4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