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的債權能轉讓嗎

導讀:
但應注意,如果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或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于無效,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轉讓無效。第79條至第83條、第87條對債權轉讓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如不能轉讓的情形、轉讓權利通知義務、從權利應一并轉讓、債務人享有抗辯權、抵銷權等內容作了粗略規定。其中債權轉讓通知義務與《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的須經債務人同意相沖突。那么可撤銷的債權能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應注意,如果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或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于無效,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轉讓無效。第79條至第83條、第87條對債權轉讓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如不能轉讓的情形、轉讓權利通知義務、從權利應一并轉讓、債務人享有抗辯權、抵銷權等內容作了粗略規定。其中債權轉讓通知義務與《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的須經債務人同意相沖突。關于可撤銷的債權能轉讓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可撤銷的債權能轉讓嗎
債權在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之前屬于效力待定的債權,并非當然無效,故也可以轉讓。但應注意,如果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完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或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于無效,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轉讓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通則》中關于債權轉讓規定于第91條:“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法》對此也只有寥寥數語。第79條至第83條、第87條對債權轉讓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如不能轉讓的情形、轉讓權利通知義務、從權利應一并轉讓、債務人享有抗辯權、抵銷權等內容作了粗略規定。其中債權轉讓通知義務與《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的須經債務人同意相沖突。有關債權轉讓的限制條件,《民法通則》規定過于嚴格,不利于商品經濟發展,而《合同法》規定過于寬泛,不利于保護債務人和他人利益。
二、能轉讓可撤銷的債權么
轉讓以下債權,受讓人的風險會較大:
1、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合同債權。
2、因可撤銷行為所發生的合同債權。
3、權利大小不確定的合同權利。這種合同權利雖然合同債權在轉讓時尚未確定,但它是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確立的合同權利,因而不影響其價值的存在,當然可以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