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庭起訴個人債務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3、債權人在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案件,法院在接受受理后,會傳喚債務人應訴,在公告期滿后,債務人還是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在審判之后會判斷缺席處理,如果關系不明確,會裁定中止訴訟。那么到法庭起訴個人債務需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債權人在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案件,法院在接受受理后,會傳喚債務人應訴,在公告期滿后,債務人還是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在審判之后會判斷缺席處理,如果關系不明確,會裁定中止訴訟。關于到法庭起訴個人債務需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到法庭起訴個人債務需要什么手續
1、根據法律的規定,在法院審判借貸案件起訴時,會要求原告提供借據,如果是沒有書面借據的,會要求提供事實證據。如果沒有這些證據,法院會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找不到了,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同時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會以缺席判決。但是對于借貸不明確的,借貸事實難以證明的,將直接中止訴訟。沒有出借人的明確借貸的證據,一旦是借款人下落不明,案件將會無限的中止訴訟。
3、債權人在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案件,法院在接受受理后,會傳喚債務人應訴,在公告期滿后,債務人還是不應訴,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在審判之后會判斷缺席處理,如果關系不明確,會裁定中止訴訟。
二、個人債務糾紛的起訴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準備證據材料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3、法院受理:(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4)當事人的追加。
4、開庭審理:(1)時間:答辯期屆滿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后進行。(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3)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