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和借款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欠款和借款的區別是什么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那么欠款和借款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款和借款的區別是什么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關于欠款和借款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款和借款的區別是什么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和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4)利息支付問題,有關借款的利息利率問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欠款的利息利率問題卻沒有統一的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