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債權怎么處理

導讀:
離婚債務債權怎么處理婚前個人購房、產權證上署一人名字,應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婚后是由雙方承擔按揭款,也是婚前個人財產,不以還款行為改變其物權屬性。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其夫妻雙方對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作為對共同債務負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義務人,其個人財產也應用于償還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離婚債務債權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債務債權怎么處理婚前個人購房、產權證上署一人名字,應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婚后是由雙方承擔按揭款,也是婚前個人財產,不以還款行為改變其物權屬性。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其夫妻雙方對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作為對共同債務負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義務人,其個人財產也應用于償還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離婚債務債權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債務債權怎么處理
婚前個人購房、產權證上署一人名字,應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婚后是由雙方承擔按揭款,也是婚前個人財產,不以還款行為改變其物權屬性。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其夫妻雙方對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作為對共同債務負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義務人,其個人財產也應用于償還共同債務。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依據此條,如夫妻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無指定僅由夫妻中的一人繼承等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一旦債務人結婚,除婚前財產外,絕無個人財產可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