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委托討債能否放棄債權

導讀:
二、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情形有哪些債權人放棄債權是債務消滅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相應的債務的范圍。那么民法典中委托討債能否放棄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情形有哪些債權人放棄債權是債務消滅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相應的債務的范圍。關于民法典中委托討債能否放棄債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委托討債能否放棄債權
1、放棄債權是債權人的權利,所以債權人自愿的,可以放棄債權,與是否委托討債無關。
2、而受托人接受委托追討債權的,不能私自代債權人放棄債權。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百六十一條【代理適用范圍】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情形有哪些
債權人放棄債權是債務消滅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相應的債務的范圍。債權人放棄債權屬于他自己的一項權利。債權人免除債權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免除必須是債權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頭或者是書面;
第二,免除必須是指向債務人,如果債權人和其他第三人表示免除,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債的關系不消滅;
第三,債權人放棄債權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達給債務人之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四,債權人必須有處分該項債權的權力,無行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為免除行為;債權人被宣布破產時,債權人不能任意處分其債權債務,故也不能做免除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