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間借貸中擔保人如何減少損失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時,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那么在民間借貸中擔保人如何減少損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時,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關于在民間借貸中擔保人如何減少損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在民間借貸中擔保人如何減少損失
擔保人為民間借貸的債權提供擔保的,可以通過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擔保的方式來減少自己的損失,且要考察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信用情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總鶛嗳嗽诮栀J、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六百八十九條【反擔?!勘WC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二、民間借貸證據目錄內容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案件原告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如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蛘叩盅旱淖C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
7、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時,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