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調解書還是不還錢怎么辦

導讀:
簽了調解書還是不還錢怎么辦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收后,立即生效。當事人不執行調解協議的約定,一方可以在2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超過2年期限的,法院將不再提供強制性保護。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那么簽了調解書還是不還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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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調解書還是不還錢怎么辦
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收后,立即生效。當事人不執行調解協議的約定,一方可以在2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超過2年期限的,法院將不再提供強制性保護。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
1、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