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有哪些,借款人的義務有哪些

導讀:
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有哪些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1、非書面形式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2、主體不合格:對貸款人而言,必須持有人行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準登記。對借款人而言,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的義務有哪些1、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那么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有哪些,借款人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有哪些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1、非書面形式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2、主體不合格:對貸款人而言,必須持有人行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準登記。對借款人而言,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的義務有哪些1、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關于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有哪些,借款人的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無效借款合同的表現形式:
1、非書面形式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民間借貸除外);
2、主體不合格:對貸款人而言,必須持有人行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準登記。對借款人而言,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商業銀行不能向關系人(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人員及其近親屬或由上述人員投資或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發放信用貸款。
3、從借款內容上看,借款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違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導致合同部分無效。
4、欺詐、脅迫、借貸雙方串通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而訂閱的合同無效。
5、如果是通過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則無效代理會導致整個合同無效。
6、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訂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請撤銷而經確認機關確認并撤銷后,合同無效。
借款人的義務有哪些
1、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強制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2、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監督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監督的內容。
3、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