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導讀: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那么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權利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關于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權利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一生不會一帆風順,難免會遇到求人的地步。那么當你需要借貸時,你應該知道一些關于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這對你借貸會有很大的幫助。今天,華侓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一、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貸款人的主要義務是:
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
(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
(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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