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辯權民間借貸中有哪些權利

導讀:
不安抗辯權民間借貸中有哪些權利可以中止履行。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基于合同雙方互負債務的情形下,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民法典》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那么不安抗辯權民間借貸中有哪些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安抗辯權民間借貸中有哪些權利可以中止履行。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基于合同雙方互負債務的情形下,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民法典》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關于不安抗辯權民間借貸中有哪些權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安抗辯權民間借貸中有哪些權利
可以中止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八條【行使不安抗辯權】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基于合同雙方互負債務的情形下,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民法典》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相關知識: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是指雙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