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特點和形式是什么

導讀:
借款合同的特點和形式是什么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對于金融機構的借款,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都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那么借款合同的特點和形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的特點和形式是什么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對于金融機構的借款,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都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關于借款合同的特點和形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的特點和形式是什么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生履行遲延,不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