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按情況進行解決

導讀:
因此在處理借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查借款合同的效力。⑴該企業有關系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為被告;⑵將企業因歇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情形中的清算主體確定為被告。那么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按情況進行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在處理借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查借款合同的效力。⑴該企業有關系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為被告;⑵將企業因歇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情形中的清算主體確定為被告。關于借款合同糾紛如何按情況進行解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款合同無效的情況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關系到借貸關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在處理借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1、進行非法活動的借款合同無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2、欺詐、脅迫并損害國家利益的借款合同無效。欺詐、脅迫形成的借貸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時,為無效借款合同,當事人有權申請撤銷和變更。
3、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無效。我國法律規定,只有金融機構有權經營借貸業務。
4、不具備借貸主體資格的金融機構從事借貸業務的借款合同無效。
二、借款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
一般情況下在借款合同糾紛中,原告多為債權人,即出借人,被告多為借款人。在特殊情況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債務人。
1、借款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共同被告;
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應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3、出借人不知道借款人是企業,借款后借款人也未披露企業用款情況,企業也未主動介入還款事宜的,應以借款人為被告;
4、借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實際用款人,出借人選擇借款人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仍然應列借款人為被告;
5、借款單位或者擔保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改制、破產等,怎樣起訴。
⑴該企業有關系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為被告;
⑵將企業因歇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情形中的清算主體確定為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