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應怎樣處理

導讀:
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應怎樣處理一、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沒有支付利息,糾紛后,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內的應予支持。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在司法實踐中存在2種意見,一是認為不應返還。意思自治原則體現當事人的自愿,但不得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法明確規定: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為此,另一種意見即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就應當返還。那么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應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應怎樣處理一、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沒有支付利息,糾紛后,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內的應予支持。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在司法實踐中存在2種意見,一是認為不應返還。意思自治原則體現當事人的自愿,但不得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法明確規定: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為此,另一種意見即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就應當返還。關于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應怎樣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應怎樣處理
一、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沒有支付利息,糾紛后,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內的應予支持。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都按此原則處理。
二、約定利率超過四倍,當事人已履行完畢后,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在司法實踐中存在2種意見,一是認為不應返還。理由是:
(1)合同體現的是意思自治原則,既然雙方當事人自由約定并已履行的利息,應當遵從當事人的意愿,沒有必要由法院強行改變返還;
(2)當事人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類似于自然之債,當事人自愿履行且已履行的法律不強行返還,沒有履行的,法律不得強制履行。
對上述意見的2個理由在法理上和法律上均是站不住的。意思自治原則體現當事人的自愿,但不得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法明確規定: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自然之債是指法律對某種行為沒有規定,對此債當事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強制返還,沒有履行的,法律不強制履行。而利息之債不是法律沒有規定,其債的產生應受法律的約束,即為合同之債,不屬于自然之債。
為此,另一種意見即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就應當返還。其理由是:當事人雙方約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為無效合同(單指這部分無效)。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無效,......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合同法第111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違反國家有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國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即為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