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怎么處理

導讀:
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怎么處理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主債務。因此,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確定的合理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怎么處理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主債務。因此,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確定的合理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關于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怎么處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2)利息;
(3)主債務。
因此,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先還本金還是利息如何確定還款順序的,應當先還利息,再抵充本金。
2、民間借貸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利息的支付時間及本金和利息的還款順序,避免雙方對到期支付的款項是利息還是本金產生爭議。
借款未約定還款期限怎么辦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在借款合同(借條)中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償還,在作出催告之前,出借人根本無法知道借款人是否會在其確定的合理期限內還款,也就不可能知道其權利會否遭到侵害。因此,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確定的合理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
綜合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在當事人沒有約定償還順序的情況下,應按照先還利息后還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利息約定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
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