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起訴后可以要利息嗎

導讀: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立法考慮到民間借貸很大部分是親朋好友之間發生的這一特殊性,且絕大部分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貸關系,所以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法典規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那么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起訴后可以要利息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立法考慮到民間借貸很大部分是親朋好友之間發生的這一特殊性,且絕大部分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貸關系,所以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法典規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關于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起訴后可以要利息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起訴后可以要利息嗎
1、起訴后是可以主張的
2、對于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起訴后是否可以要求利息這個問題,需要分情況討論。
(1)第一、我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應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還本金,無需返還利息。但是,這并不代表任何時候都不需要返還利息,自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主張權利之日起,被告應負償還借款及利息之義務。
(2)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3)第二、民法典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見,逾期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只要付款逾期,該項利息即依法產生,不以當事人是否約定為轉移,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守約方仍有權主張,法律對此予以充分保護。
(4)這是因為,損失賠償不是必然要約定的,如合同中未約定損失賠償,但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仍應當賠償。對于金錢給付義務中,因遲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預見的應當就是利息損失,即該筆款項被占用后,債權人無法進行存款獲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為,或債權人因急用該筆資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須支付利息。
(5)因此,無論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約定了違約賠償方式,只要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當事人就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逾期收款的利息損失是顯而易見的,債務人除需繼續履行合同即支付款項外,還需賠償逾期付款期間相關款項的利息損失。
二、民間借款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關于民間借款利息,法律是規定的:
1、立法原則和精神。
根據合同法對自然人之間的利息規定,總體上體現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法律是允許的,并予以保護。
2、法律推定。
立法考慮到民間借貸很大部分是親朋好友之間發生的這一特殊性,且絕大部分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貸關系,所以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3、限制高利率。
民法典規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4、限制以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