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導讀: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那么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關于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具體計算方法需根據如下法律規定確定:
《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