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是什么

導讀:
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一、對創業者而言股權眾籌有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資犯罪非法集資犯罪,現行法律是指未經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以貨幣、實物、還本付息。對于通過股權眾籌模式融資的創業者,必須將其合法的眾籌行為,與非法集資犯罪嚴格區別開來。判斷屬于股權眾籌還是非法集資還有一個實質要件標準,是否承諾給予固定的回報。投資人在股資的同時,享受股東的權利與投資人的風險。刑事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犯罪。那么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一、對創業者而言股權眾籌有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資犯罪非法集資犯罪,現行法律是指未經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以貨幣、實物、還本付息。對于通過股權眾籌模式融資的創業者,必須將其合法的眾籌行為,與非法集資犯罪嚴格區別開來。判斷屬于股權眾籌還是非法集資還有一個實質要件標準,是否承諾給予固定的回報。投資人在股資的同時,享受股東的權利與投資人的風險。刑事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犯罪。關于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權眾籌的法律風險
一、對創業者而言股權眾籌有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資犯罪
非法集資犯罪,現行法律是指未經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以貨幣、實物、還本付息。對于通過股權眾籌模式融資的創業者,必須將其合法的眾籌行為,與非法集資犯罪嚴格區別開來。這里首先要明確一個公開的問題,股權眾籌是否屬于面向社會公眾。現在的互聯網的宣傳功能,已經完全超越傳統媒體,在股權眾籌平臺上發布招股說明書,或者在自己平臺上發布招股說明書,是否屬于面向特定公眾的不公開發行?對于利用新型網絡平臺發布招股說明書,屬于面向社會公眾公開,這一點沒有異議。但與非法集資行為有著本質的區別。非法集資行為的本質是非法集資干擾的是金融管理秩序,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用于的貨幣經營(如發放貸款),而股權眾籌募集的資金,是投向一個實體項目或公司,不是進行資本的經營。判斷屬于股權眾籌還是非法集資還有一個實質要件標準,是否承諾給予固定的回報。非法集資通常都以還本付息作誘餌,且承諾的利息往往高于銀行的利息。而股權眾籌,則是通過網絡平臺匯集一批共同理念的投資者,一起投資創業,它給予投資的回報,不是固定的分紅,而是股東權利。投資人在股資的同時,享受股東的權利與投資人的風險。
二、集資詐騙的法律風險
集資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融資,擾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數額較大的行為。創業者在發布招募信息時,往往企業尚存在于初建時或項目準備期,如果創業者在資金募集時,向廣泛投資者作出虛假的廣告信息,以根本不存在或者明顯與市場未來不符的融資項目,則有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犯罪。如果資金融資成功后,創業者未按照承諾使用資金,挪用他用。也有可能構成此類犯罪。
三、經營者的法律風險
對于眾籌平臺經營者,其法律風險有兩方面。一是民事法律風險,二是刑事法律風險。
(1)民事法律來講,眾籌平臺參與者眾多,眾籌平臺應該從項目核準上充分審核,如果因其審核不嚴,導致投資者的資金被騙,或者因項目發起者違約,導致投資者資金無法保障的,則有可能導致以平臺經營者為被告的大量民事訴訟。
(2)刑事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犯罪。如果眾籌平臺在無明確投資項目的情況下,事先歸集投資者資金,形成資金池,然后才進行招募項目,再對項目進行投資,則存在非法集資的嫌疑。如果眾籌平臺在投資人、融資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資金挪用他用,更有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犯罪。
(3)另一個存在的法律風險,屬于行政許可的法律風險。法律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眾籌平臺沒有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但實際上一些平臺往往充當支付者的角色。這完全有可能導致執法部門的處罰及制裁。
四、對于投資人的風險
股權眾籌平臺通過網絡中介平臺,進行運作。而虛擬網絡的籌資企業,其創業者的信用狀況,資產狀況,公眾投資者并不清楚。企業資金到位后,如果監管資金流向等問題,均無法予以全部規范。不排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眾籌平臺實施詐騙。難免會出現一些新型的網絡詐騙。屆時,投資者的權益如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