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后賣掉犯法嗎

導讀:
建議盡快歸還他人財物。則不知情第三方要求無處分權人賠償損失。那么拾得遺失物后賣掉犯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議盡快歸還他人財物。則不知情第三方要求無處分權人賠償損失。關于拾得遺失物后賣掉犯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拾得遺失物后賣掉犯法嗎
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可能涉嫌侵占罪。如果對方已經知道是你拾得了他的物品,如果他在還沒喪失占有的情況下,你就已經拿走,那么還有可能涉嫌盜竊罪。建議盡快歸還他人財物。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作為拾得人享有必要費用返還請求權,如果你對遺失物有支出保管費、維持費等必要費用,你有權請求所有權人給予補償。
二、遺失物和拋棄物的區別
1、首先注意拾得遺失物和拋棄物的區別
拋棄物是適用于先占的,但是遺失物,盜竊物是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因此拾得遺失物最后需要返還的
2、拾得遺失物的處理
返還:如果知道權利人,應當立即返還,如果不知道,可以交予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知道權利人的通知其來領取,不知道權利人的發布招領公告,自相關部門發布招領公告6個月起無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費用,但是不必支付報酬(除非有懸賞公告)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遺失物毀損的需要賠償損失。
3、相關利益關系
如果無處分權人拾得遺失物后,然后將其處置賣給不知情的第三方(注意這里不適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原所有權人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要求無處分權人賠償損失,第二可以要求現有占有人返還原物,返還原物的處理,可以要求直接返還(無償)。則不知情第三方要求無處分權人賠償損失。如果是拍賣機構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獲得,則原所有權人應當支付同等的對價給現有的占有人,然后再找無權處分權人請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