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悔婚女方不退彩禮犯法嗎

導讀:
彩禮是我國的一種習俗,在我國的一些地區彩禮要比普通的結婚費用高很多,很多地方都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進行彩禮的給付。那么在男女雙方結婚之后,女方反悔怎么辦?男方悔婚如何處理?如果女方不退彩禮是犯法的嗎?
男方悔婚女方不退彩禮犯法嗎
彩禮是我國的一種習俗,在我國的一些地區彩禮要比普通的結婚費用高很多,很多地方都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進行彩禮的給付。那么在男女雙方結婚之后,女方反悔怎么辦?男方悔婚如何處理?如果女方不退彩禮是犯法的嗎?
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結婚之后,男方提出要離婚的情況下,女方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如果男方悔婚后,女方提出要退貨或者索要退還禮金的話,按照《婚姻法》規定,可以請求返還已給付的彩禮并要求對方給付相應財物。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所受財產無效、返還已給付的財產”和“當事人請求確認所受財產贈與合同有效”這兩種情況下可以獲得相應權利。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的打算的話,在婚后女方提出要離婚要求退回彩禮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相應權利的。
1、在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訂婚為目的而給付的彩禮。
如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給付的彩禮,如果給付彩禮前,雙方沒有結婚登記或者未同居生活,且未領取結婚證。就屬于這種情況了。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結婚不以領取結婚證為條件的。因此,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應當返還給雙方。如果是彩禮和婚約財產是沒有關系的話,那么在離婚或者到法院起訴時也會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如果女方不同意返還男方彩禮的話,女方有權要求返還,但是必須在雙方沒有辦理同居生活的情況下才可以主張返還。當然并不是所有地區都有這樣的規定。因此我們需要根據具體案件進行處理。
2、雙方因感情不和而解除婚姻關系的。
如果男方因感情不和而解除婚姻關系的,那么此時可以要求退還彩禮。但是由于這種情況下屬于彩禮的返還,因此不能直接依據《婚姻法》中關于婚約財產處理的規定要求女方返還。我國的《婚姻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彩禮是否應當返還,也沒有對返還條件做出限制,因此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之后如果因為感情不和而解除婚姻關系的話,彩禮應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退還。另外我國法律規定了三種不能退彩禮的情況。
第一種是以結婚為目的,給付女方財物并且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第二種是受脅迫參加或者受欺騙的結婚;第三種是包辦、買賣婚姻。我國《婚姻法》在對彩禮返還進行限制時,并沒有對第三個條件進行限制。因此,只要雙方能夠協商解決,一般不會存在爭議或者不會導致婚姻關系終止的情況發生。如果雙方協議不成甚至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或者是分割財產等。但無論是哪種情況都應該要先找出雙方存在“感情不和”的原因,然后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處理。
3、婚前給付彩禮,后反悔要求返還嫁妝和其他財產的。
彩禮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但也有不少女方給付彩禮后在婚前反悔,不愿意與男方同居生活。男方因無法忍受而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時,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理。如果在婚前就發現彼此不合適,就要求男方退還彩禮,并要求女方賠償經濟損失或者恢復到原來的狀態時,法院一般都會予以支持。若在婚前不能發現彼此不合適的情況下再給付彩禮,一般法院也會予以駁回。如果是在婚前已經購買了房屋或者是有其他財產的結婚協議中明確寫明了需要返還嫁妝以及婚后購置房產等等內容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支持男方的返還要求,如果男方沒有進行相關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法院也會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審理。
4、婚后給付彩禮,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反悔要求返還嫁妝或其他財產的。
婚前給付的彩禮,多屬于以締結婚姻為目的,在結婚后退還的財產。在我國法律規定中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就是雙方婚后未共同生活,但給付的彩禮確屬一方父母為撫養子女而支付的一方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下應認定夫妻之間財產關系不成立和生效。對于這種情況下彩禮退還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雙方離婚后可主張返還;另一方沒有提出離婚、且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者在婚內給付了彩禮,此時法院一般認為彩禮應予以返還。在這種規定中,如果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生活,并且夫妻關系還沒有破裂的話,一般認定為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下,一方父母沒有提出離婚、沒有過錯方也不存在過錯、給付了彩禮并未實際生活,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還彩禮。
第二種情況:如果雙方確實已經分居滿了一年多且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者沒有過錯方不存在過錯的話一般也不予支持返還彩禮。因為婚姻關系是建立在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而非受脅迫行為所致。同時對于這種情況也會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雙方離婚后可以共同向法院起訴;另一種是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則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財產、返還財物并返還彩禮。
5、結婚后雙方同居生活時間較長,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分居生活期間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或者解除婚姻關系的(一般會在半年以上)。
但是法律沒有規定必須要解除婚姻關系才能退還彩禮,而且女方一般會在半年以內提出。當然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那么男方在拿到法院判決書后就會主動退給彩禮,但是要經過雙方協商、調解或者法院判決后,才可以。所以這也是很多人在同居期間被要求返還彩禮的原因之一。如果男方因為其他原因解除了同居關系,那么女方在起訴要求退還彩禮時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的。所以這也就說明了同居期間女方要退款的話,一般男方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如果想要起訴離婚的話一般不會有什么太大問題,因為起訴離婚屬于“判決不準離婚”的情形,所以如果夫妻雙方想要離而不離或者雙方感情破裂想要離婚則很難獲得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