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案由

導讀:
不當得-利的案由不當得-利糾紛:適用于因不當得-利事實而引起權利義務爭議的糾紛案件。對于不當得-利事實的性質,在理論上有行為和事件兩種觀點。認為不當得-利事實屬于事件的觀點則是:不當得-利本質上是一種利益,與人的意志無關。實際上,法律規定不當得-利制度并不是要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為”,而是要糾正受益人“得-利”這一不正常、不合理的現象。在實踐中判斷不當得-利的依據主要是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對利益的認定是整個不當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圍很廣,不僅包括金錢,還有勞務及使用權等權益的增加,如財產利益上負擔的消滅。那么不當得利的案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的案由不當得-利糾紛:適用于因不當得-利事實而引起權利義務爭議的糾紛案件。對于不當得-利事實的性質,在理論上有行為和事件兩種觀點。認為不當得-利事實屬于事件的觀點則是:不當得-利本質上是一種利益,與人的意志無關。實際上,法律規定不當得-利制度并不是要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為”,而是要糾正受益人“得-利”這一不正常、不合理的現象。在實踐中判斷不當得-利的依據主要是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對利益的認定是整個不當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圍很廣,不僅包括金錢,還有勞務及使用權等權益的增加,如財產利益上負擔的消滅。關于不當得利的案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的案由
不當得-利糾紛:適用于因不當得-利事實而引起權利義務爭議的糾紛案件。
確定該案由應當注意的問題
作為獨立的債法制度,不當得-利與物權制度密不可分,從一定意義上說不當得-利是為了補救給付原因欠缺的權利變動引起的利益失衡,這也是在制定《規定》時將其獨立列出的依據。對于不當得-利事實的性質,在理論上有行為和事件兩種觀點。認為不當得-利是行為的觀點指出:不當得-利的事實屬于一種不公正的行為,從法律上確認不當得-利為主體的行為,確認不當得-利的債務人性質,有助于規范民事主體的行為。認為不當得-利事實屬于事件的觀點則是:不當得-利本質上是一種利益,與人的意志無關。實際上,法律規定不當得-利制度并不是要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為”,而是要糾正受益人“得-利”這一不正常、不合理的現象。在實踐中判斷不當得-利的依據主要是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實,使一方的財產總額增加。財產的增加包括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對利益的認定是整個不當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圍很廣,不僅包括金錢,還有勞務及使用權等權益的增加,如財產利益上負擔的消滅。
2.他方受損。所謂受損,是指因一定的事實使財產利益的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即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和應得財產利益的減少。
3.一方受益與他方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是指他方受損與一方受益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應當指出的是,這種因果關系的存在不受受益與受損的財產范圍、是否同時發生以及表現形式的影響。
4.沒有合法根據。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根據,這是認定“不當”的核心內容。我國民法在財產變動上不承認無因性,因此,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時沒有合法依據也包括事后喪失合法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