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導讀: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四:一方獲得財產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損失;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因果關系有多種含義,不當得利的因果關系采取非直接因果關系說的觀點,即獲得利益的原因事實不必與受到損失的原因事實相同,只要社會觀念認為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有牽連關系,就可認定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不一致時,利益小于損失的,以利益為準;利益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那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四:一方獲得財產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損失;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因果關系有多種含義,不當得利的因果關系采取非直接因果關系說的觀點,即獲得利益的原因事實不必與受到損失的原因事實相同,只要社會觀念認為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有牽連關系,就可認定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不一致時,利益小于損失的,以利益為準;利益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關于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四:一方獲得財產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損失;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
一、一方獲得財產上的利益
所謂獲得財產上的利益,是指因為一定事實使財產總額增加,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財產的消極增加。財產的積極增加,如:財產權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財產權的擴張及效力的增強等。財產的消極增加,如:本應支出費用而沒有支出;本應負擔債務而未負擔或少負擔等。
獲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民事行為,如因履行行為歸于無效而導致的不當得利;也可以是事實行為,如拾-得遺失物等;
二、他方受到損失
他方受到損失是不當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獲得利益,他方并沒有因此受到任何損失,不構成不當得利。
損失,與取得利益對應,也包括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和財產利益應當增加而沒有增加。
三、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所謂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是指他方的損失是因一方獲得利益造成。因果關系有多種含義,不當得利的因果關系采取非直接因果關系說的觀點,即獲得利益的原因事實不必與受到損失的原因事實相同,只要社會觀念認為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有牽連關系,就可認定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
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不一致時,利益小于損失的,以利益為準;利益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
四、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