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貨款能否解除買賣合同

導讀: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交貨實際上是供貨方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屬于供貨方違約,守約方可以主張他的違約責任。那么不支付貨款能否解除買賣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交貨實際上是供貨方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屬于供貨方違約,守約方可以主張他的違約責任。關于不支付貨款能否解除買賣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支付貨款能否解除買賣合同
買方沒有按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經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賣方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并且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怎么算逾期交貨
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可通過以下方法判斷逾期交貨:
合同中沒有約定交貨期限的,買賣雙方可隨時要求履行交貨義務,但是可以給供貨方合理的準備時間。在合理的時間滿了之日起,對方仍然沒有交貨的,就視為逾期交貨。
逾期交貨違約金的標準: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逾期交貨視為違約,可主張賠償。
逾期交貨實際上是供貨方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屬于供貨方違約,守約方可以主張他的違約責任。
具體主張違約賠償的幾個方法:
1、合同有約定違約責任的具體金額或者計算方法的,依照合同約定的計算和賠償。
2、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條款的,可以根據以下方式主張:
(1)雙方協商:
合同中沒有約定明確的違約金金額或者違約金計算方法的,守約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損失自己可預見利益進行計算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然后與違約方協商,能夠協商一致的,則按照協商一致的結果進行賠償。
(2)雙方協商不成,可走起訴程序:
守約方計算出要主張的賠償金額,作為訴訟請求,向法院申請起訴。由法院依據具體情形審判決定違約金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