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程款應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時起算

導讀:
欠付工程款應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時起算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如果當事人之間對付款日有約定,那么利息起算日應以約定的付款日為標準。在沒有交付的情況下,應該以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為起算日。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欠付工程款應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時起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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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應否支付利息,利息自何時起算
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如果當事人之間對付款日有約定,那么利息起算日應以約定的付款日為標準。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也要先看工程是否已經交付,如果已經交付就應該以交付日為準。在沒有交付的情況下,應該以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為起算日。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