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股東對企業債務責任

導讀:
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股東對企業債務責任根據《關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第四條,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獨立法人,主要由本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指導意見,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職工對企業債務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即他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產及當期收益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的資本及其收益對其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余部分依法予以免除的責任形式。那么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股東對企業債務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股東對企業債務責任根據《關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第四條,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獨立法人,主要由本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指導意見,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職工對企業債務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即他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產及當期收益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的資本及其收益對其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余部分依法予以免除的責任形式。關于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股東對企業債務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股東對企業債務責任
根據《關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第四條,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獨立法人,主要由本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指導意見,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職工對企業債務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即他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產及當期收益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的資本及其收益對其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余部分依法予以免除的責任形式。如某人向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10萬元,而公司因經營不善發生虧損,虧損額分攤到他名下的債務為12萬元,由于他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則他只需以10萬元投資承擔責任即可,多余的2萬元債務依法予以免除。
所謂無限責任即無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要以其所有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即當其負債超過其投入的資本時,他除以原投入的資本承擔債務外,還要以自己的其他財產繼續承擔債務,清償完債務為止。例如一個人投入某企業的資本為10萬元,而企業債務分攤到他身上的份額為12萬元,如他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則他除以其投入企業的10萬元投資承擔債務外,還須另外拿出自己的2萬元財產來清償債務。如他的其他所有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就只能依法申請破產保護,由法院依法判定免除或推遲償付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