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現場如何保護自身安全

導讀:
交通事故后保護自身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自身的安全,否則可能會導致連環的慘案之類。那么交通肇事后現場如何保護自身安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后保護自身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自身的安全,否則可能會導致連環的慘案之類。關于交通肇事后現場如何保護自身安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后保護自身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也就是說,發生事故后,應盡量不要妨礙交通,并在足夠安全的距離設置警告標志,以免不知情車輛剎車不及時,再度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的損失。
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自身的安全,否則可能會導致連環的慘案之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即要立即采取讓道、閃燈之類的措施,防止后方車輛相撞;
交通事故后如何自我取證
發生事故后及時取證,以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1、人證要找目擊者
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當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司機看到行人沒有走人行橫道、闖紅燈或非機動車有猛拐現象,一定要詢問旁邊的車輛或行人有沒有看到剛才發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擊者的姓名、聯系電話等資料。因為事故民警一般會在發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鐘趕到現場,盡量請目擊證人留在現場,一同協助警方調查。這是人證。
2、物證標出行人位置
如果傷者需要馬上送至醫院,而警察又沒到來時,可先用粉筆或可以畫出痕跡的石塊大概標出傷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確為闖紅燈或不走人行橫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現場時完全可以根據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測量出來。當然,司機如果隨身攜帶相機或錄像機,也可以自己拍下來,提供給辦案民警。這是物證。
3、受詢多提供細節
當司機接受民警詢問時,一定要盡可能多的提供事故發生時和現場的細節。尤其是事故現場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機采取了必要的剎車措施時,一定要向交警闡明自己踩剎車時遇到了什么情況,以致沒有明顯的剎車痕跡。
4、提醒不服找法院
需要提醒司機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賠償責任和事故責任。事故責任由交警進行認定,但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要求,交管部門已經不再進行調解,當事人雙方如有異議,可直接訴訟至法院。如果司機對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訴訟至法院。
如何保護現場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后,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者,并采取措施,對現場的范圍,車輛行駛軌跡、制動痕跡、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跡、散落物等進行保護。當事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1、不準移動現場上的任何車輛、物品,并要勸阻圍觀群眾進入現場。對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跡、散落物,應該用塑料布、苫布、葦席等可能得到的東西加以遮蓋。
2、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3、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應告知醫務人員對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印痕、撕脫口,要進行保護。
4、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后,要持續開戶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標志,以免其他車輛再次碰撞。對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現場,要嚴禁煙火,以免造成火災,擴大事故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