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遺產中是否要扣除喪葬費

導讀: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第三十四條執(zhí)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xié)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那么被繼承人遺產中是否要扣除喪葬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第三十四條執(zhí)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xié)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關于被繼承人遺產中是否要扣除喪葬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被繼承人遺產中是否要扣除喪葬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是不會扣除喪葬費的,喪葬費由繼承人支付的,遺產只會扣除債務、稅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執(zhí)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二、遺產繼承糾紛的處理方式
1、自行協(xié)商
以協(xié)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xié)商解決完全基于有關當事人的自愿行為,因此處理后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于以協(xié)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jié)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于協(xié)議是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在協(xié)商解決時,應把握以下原則:
(1)自愿原則。因為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用。
(2)合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xié)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xié)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發(fā)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xié)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
3、訴訟
繼承糾紛發(fā)生后,經協(xié)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