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證人履行作證義務的交通費由誰承擔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那么行政訴訟證人履行作證義務的交通費由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關于行政訴訟證人履行作證義務的交通費由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行政訴訟證人履行作證義務的交通費由誰承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作偽證的法律后果。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