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規定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的一種違法行為。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1、出于逃避法律責任,但履行救助義務。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所以這種情形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當然的。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的一種違法行為。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1、出于逃避法律責任,但履行救助義務。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所以這種情形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當然的。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的一種違法行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的構成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
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1、出于逃避法律責任,但履行救助義務。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120醫護人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這種情形下,行為人雖構成逃逸,但主觀惡性不深。僅出于逃避法律責任,現實中為,爭取了寶貴時間。對于這種情形,認定責任時應該從寬。
2、出于逃避救治傷者,逃逸后主動投案。有人認為這種情形中,行為人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為人的主動投案。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際上違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規定逃逸是加重情節,就是考慮對受害人生命的保護。逃逸造成的最嚴重后果就是,使傷者缺乏救助,導致傷勢嚴重以致死亡。所以這種情形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當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對自首情節按照刑法減輕處罰也是應當的。
3、既逃避法律責任又逃避救治傷者。這種情形在現實中最為常見,行為人在主觀上大多是兩者的競合。對于這種情況,顯然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在量刑幅度內予以從重。如果其結果導致受害人的死亡,則是逃逸行為情節的再次加重,構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有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