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疲勞駕駛一死七傷責任由誰擔

導讀:
2011年2月8日4時30分,原告方一家八口租乘被告福某駕駛的魯ME3**6小型普通客車前往泰山,因司機疲勞駕駛,車輛與道路右側的樹木相撞,致使一人當場死亡、七人受傷。濟南市長清區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被告負該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受害方一家八口一死七傷。事后,七名傷者將福某告上法庭,因肇事車輛屬于非營運車輛,且沒有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涉案機動車的保險公司拒絕對該案受傷人員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福某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四十余萬。但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已經收監執行,七位傷者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那么死者疲勞駕駛一死七傷責任由誰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1年2月8日4時30分,原告方一家八口租乘被告福某駕駛的魯ME3**6小型普通客車前往泰山,因司機疲勞駕駛,車輛與道路右側的樹木相撞,致使一人當場死亡、七人受傷。濟南市長清區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被告負該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受害方一家八口一死七傷。事后,七名傷者將福某告上法庭,因肇事車輛屬于非營運車輛,且沒有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涉案機動車的保險公司拒絕對該案受傷人員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福某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四十余萬。但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已經收監執行,七位傷者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關于死者疲勞駕駛一死七傷責任由誰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1年2月8日4時30分,原告方一家八口租乘被告福某駕駛的魯ME3**6小型普通客車前往泰山,因司機疲勞駕駛,車輛與道路右側的樹木相撞,致使一人當場死亡、七人受傷。濟南市長清區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被告負該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據當事人說,靳某一家人是去泰山許愿的,臨行前,靳某特地找了當地出名的“老神仙”指點一二,靳某被告知正月初九凌晨一點十分是出門吉時,剛好日出前到達泰山,此時泰山奶奶剛好起床,見他們連夜趕路定會念其心誠,有求必應。靳某一向信奉神佛之說,素日便是遇廟便拜,對高人指點,更是深信不疑。靳某聯系了相熟的司機福某,囑咐其1點鐘前到他家。當時福某剛從北京趕回來,休息不足幾個小時,商量能延遲兩個小時,但靳某堅持吉時出發。
凌晨啟程后,車上的人陸續睡了過去,司機福某強打精神開車,早晨4點半左右,已經疲憊異常的福某在躲閃一輛貨車之時,撞到了路邊大樹上,副駕駛座上的靳某當場死亡,大女兒頭部受傷、骨盆粉碎性骨折,靳某妻子左腿骨折面部受傷,僅5歲的小兒子也因巨大撞擊力當場昏迷。
受害方一家八口一死七傷。家中長子靳某當場死亡,其父親、母親、妻子、妹妹、二個女兒和一個兒子都在事故中受傷,其中15歲的大女兒顱腦嚴重損傷,且骨盆粉碎性骨折,院方建議采取保守治療,但預計復位艱難,日后恐不易自然生產。
事后,七名傷者將福某告上法庭,因肇事車輛屬于非營運車輛,且沒有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涉案機動車的保險公司拒絕對該案受傷人員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福某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四十余萬。但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已經收監執行,七位傷者至今未得到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