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期限是多久

導讀:
《辦法》第22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辦法》規定與行政復議法相抵觸,應以行政復議法為準,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重新認定的期限也應為60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能否申請復議可以申請復議,如果對于復議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進行傷殘鑒定,根據結果要求賠償。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法》第22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辦法》規定與行政復議法相抵觸,應以行政復議法為準,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重新認定的期限也應為60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能否申請復議可以申請復議,如果對于復議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進行傷殘鑒定,根據結果要求賠償。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期限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期限是多久
就申請復議期限問題,行政復議法第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辦法》第22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辦法》規定與行政復議法相抵觸,應以行政復議法為準,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重新認定的期限也應為60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能否申請復議
可以申請復議,如果對于復議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進行傷殘鑒定,根據結果要求賠償。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沒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規定。現在既然已明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