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期限是多久

導讀:
因此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此種情形中由于后車的違法超車行為導致追尾事故發生的后車應負事故責任。因此機動車遇到故障需要停車修理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汽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此種情形中由于后車的違法超車行為導致追尾事故發生的后車應負事故責任。因此機動車遇到故障需要停車修理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汽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期限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汽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
(一)一般情況下后車追尾前車責任在后車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換道超車而剎車不及發生追尾撞擊。因此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此種情形中由于后車的違法超車行為導致追尾事故發生的后車應負事故責任。
(二)由于停車不當或未設置相關警示標志導致后面同車道的機動車發現前有故障車輛停于路中時已來不及踩剎車導致追尾事故發生。因此機動車遇到故障需要停車修理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1、機動車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2、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機動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必要時迅速報警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除了按照上述辦法處理應當特別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車輛車速較快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
如果因故障在道路上停放的車輛未盡到上述規定的安全警示義務導致后面同車道車輛避讓不及發生追尾事故的被追尾的車輛應負事故責任。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