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汽車停在路邊交管部門劃分的車位中,被電動車追尾導致車輛受損嚴重,交警來查看后認定電動車一方全責,電動車車主也認責,但是修車地點協商不好,電動車主要求去他指定的朋友家的修理廠維修,我不認可這個,對我沒有保障,我要求去正規4s店維修,他不認同,直言讓我找保險公司,這我不同意,我沒有交通責任,如果我找了保險,明天我的保費會上漲。兩方無法協商出一個都認可的結果,我想問下,這個修車地點是誰來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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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私了”的六個步驟之六:撤除現場協商賠償現場勘查完畢,雙方共同認可了事故事實后,應當自行移動車輛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然后進行賠償問題的協商。那么撤除現場協商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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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汽車折損費法律規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失,即維修費用,爭議不大的情況下可由事故雙方協商確定,如需保險公司介入,則應選擇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機構或4S店,機動車維修費用一般應依據保險公司出具的定損單確定,所以選擇保險人指定的維修機構可以確保實際維修費用與定損單差異不大,否則需要進一步舉證證明主張并作出合理解釋,法院可以酌情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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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般來說有兩種情況1、定損金額在2000元以內屬于快速理賠范圍之內如果責任方負責定損的保險公司理賠員不需要對方提供維修車輛后所開具的修車發票就可以給予賠款的。通常是受損車輛在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全責方不愿意先行墊付費用的情況可能會是有種情況是本身可能就是沒有保險或是僅有交強險由于事故的后果較為嚴重賠償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無法承擔賠償責任。通常在實際中作為受害者只能是通過交警隊的主辦警官出面為你作出協調責令加害方積極面對事故的善后并為之為你墊付費用。畢竟通過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對方是無法逃避賠償責任的。因此不必為此而擔憂。那么般來說有兩種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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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被刮了對方全責想私了怎么做才不會吃虧首先需要知道對方是全責錯就在對方那協商的時候自己是占理的方有著定主導權。在私了的時候要注意如果是事故較大的話就不要私了應該立刻報警或者報保險去4S店定損維修因為大事故般情況下是很難看出車輛內部是否有連帶的嚴重損傷報保險和報警只要是為了通過4S店交警、保險公司介入能有效的防止對方耍賴拒賠或者坑你再就是4S店維修是有保障的也是為了防止以后車輛出現問題想找人都找不到投訴無門等如果后續出現問題可以聯系4S店協助解決。但如果是小事故私了的話最好是找第方雙方認可的話就很好辦。那么車被刮了對方全責想私了怎么做才不會吃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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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定損后車輛維修費用誰出4s店定損以后當事人的車輛的維修費用由兩塊組成保險公司承擔的部分由當事人墊付而后根據修車發票到車主的保險公司要求賠付。另一塊就是后車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部分應當由后車車主或肇事駕駛員予以先行支付然后由對方自行到自己的保險公司要求支付。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如是載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除將此情況報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做好防范措施。那么定損后車輛維修費用是車主墊付還是保險公司直接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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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肇事方全責修車費的處理可以雙方協商。一般來說有以下方式1、肇事者墊付相關費用2、自行修理支付相關費用再由肇事者賠償3、在肇事方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車由保險公司直接與修理廠結算。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應該立即撥打120搶救生命。因此在保險公司人員到來之前車主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保險合同規定被保險人應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該車險事故處理結案之后的十天內向保險公司遞交必要的事故單據。車輛維修完成后進行理賠。那么對方全責誰墊付修車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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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輛出事故在4S店維修需要墊付維修費嗎不用的。在4S店修車都是在報保險之后,并且是在最后提車驗收結束后進行付款的。車輛損失情況必須經過車主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定損拍照,定損單須三方共同確認,并且在維修工單上詳細記錄車輛到店時的情況,車主簽字后進行維修。2,車輛維修的流程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車輛維修完畢回店交接后,詳細記錄車輛預計移動公里數及實際移動公里數。4,定損維修的車輛享受原配品質標準,并保證經中銀保險核損同意的案件無差價。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要我墊付修車費用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隊認定你方全責的,那么就對方的車輛損失你方是需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那么車輛出事故在4S店維修需要墊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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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友提問案情我在蘇州工作前天夜里我把車停在路邊人行道上昨天早晨4點多我去開車發現車體被人為嚴重砸毀所有玻璃全碎個輪胎被扎車身嚴重損壞。今天我們專門就此事詢問了別人聽說可以理賠這種情況賠70于是我們趕緊聯系保險公司定損但是車已經快修好了只剩下少部分需要噴漆以及安裝玻璃因此這時保險公司以未定損先維修為由表示拒賠然后我們聯系民警開具了證明同時民警表示如果保險公司需要可以提供當時的現場照片所以保險公司只好在4S店拍照后離開后來我們又打電話咨詢定損及賠償事宜這時保險公司又說因為我們沒有在現場報案表示拒賠現在修車據估計費用在4000左右。那么網友提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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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電動車撞人后應該立即報警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8、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那么電動車撞人后應該立即報警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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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騎電動車的闖紅燈已經違反交通法相關規定,電動車駕駛人應該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機動車無責或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造成人員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具體需要交警部門做出責任認定,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責任該怎么認定在電瓶車闖紅燈被車撞的情況下,認定責任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交通規則:根據一般交通規則,闖紅燈是違法行為,因此電瓶車闖紅燈的行為本身存在過錯,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被撞責任怎么劃分 電動車闖紅燈被撞的,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電動車闖紅燈被撞責任怎么劃分正常情況下電動車闖紅燈應該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正常情況下電動車闖紅燈應該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2、事故責任: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規定,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如電瓶車)發生碰撞時,機動車負有主要責任。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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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需要賠償,但這是乙實際發生的費用,與事故有因果關系,應當由甲承擔賠償責任,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需要賠償,但這是丁實際發生的費用,與事故有因果關系,應當由丙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丙負事故全部責任,給丁造成了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用和修車期間的合理交通費用,法院審理認為,甲負事故全部責任,給乙造成了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用和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最終,法院判決甲賠償乙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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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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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電動車撞了對方全責不賠償的,建議雙方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若是對方電動車屬于機動車范疇,有保險,可以要求對方保險公司賠償;也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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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修車陷阱的應對方法有哪些目前,汽車維修企業按國家標準的規定分為三類。一類汽車維修企業是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同時應要求修理廠提供檢驗項目清單,以便日后可根據清單追究責任。那么修車陷阱的應對方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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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并且會對報案經過進行錄音因此車主在電話、現場描述事故經過時一定要謹慎如果兩種描述方式差別過大保險公司可能會對事件經過進行核查。發生雙邊事故應拍照“留念”與王先生相比小李則有些倒霉。有些車主為了省事發生事故后會離開事故現場并私下協商出另外一個“事故”地點。據孫華介紹拍照片也有很多技巧車主要注意所拍的照片清晰并且反映事故的原因以及受損部位。結果對方并未提到如何定損理賠的事反而告訴她這種事故可自行到4S店維修無需報案。該朋友告訴陳小姐查勘人員應認為這是一宗假賠案因此不愿意進行理賠。那么機動車出險要怎么維護自身利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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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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