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與車輛相撞怎么劃分責任

導讀:
行人與車輛相撞怎么劃分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根據當事人各方行為對造成事故損失原因力的大小來具體確定減輕責任的幅度。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那么行人與車輛相撞怎么劃分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行人與車輛相撞怎么劃分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根據當事人各方行為對造成事故損失原因力的大小來具體確定減輕責任的幅度。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關于行人與車輛相撞怎么劃分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行人與車輛相撞怎么劃分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根據該條的規定,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的交通事故,實行的歸責原則是嚴格責任,即不論機動車一方有無過錯,只要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交通規則,機動車駕駛人就要承擔全部責任。
這與過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的過錯責任原則不同,體現了保護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適用嚴格責任場合,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是原則,減輕或者免除責任是例外。如果機動車一方想要實現責任的免除或者減輕,可以有兩種方式:
第一,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是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故意造成的。
第二,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存在過錯。在第一種情況下,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在第二種情況下,要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當事人各方行為對造成事故損失原因力的大小來具體確定減輕責任的幅度。
行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被撞死亡怎么處理
公民應該在馬上上有專門的人行道,那要是不走人行道被車撞死,無過錯車輛要承擔多少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可以說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承擔的責任不是按照事故責任劃分的,即便非機動車方和行人有過錯,也只能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而非機動車方和行人無需賠償機動車的損失。
事故發生后可請求哪些賠償?
發生事故后,受害人或其家屬有權提起哪些賠償項目?經辦法官指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造成人身損害的,可以要求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對此,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如果因傷致殘的,還可以要求賠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對此也應當予以賠償。
如果造成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