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調解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員死亡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傷的情況,調解應當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財產損失的,應當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調解。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訴訟提起之時,調解即終止。那么交通事故的調解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員死亡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傷的情況,調解應當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財產損失的,應當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調解。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訴訟提起之時,調解即終止。關于交通事故的調解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調解流程
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二、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調解?
調解開始的時間應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員死亡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傷的情況,調解應當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財產損失的,應當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調解。
三、調解的時候可以起訴嗎?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訴訟提起之時,調解即終止。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也要制作調解終結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
如果經過調解,并且當事人也已在調解書上簽字,只是調解書生效后當事人不予履行,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都可以就損害賠償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但是起訴后不能再調解,當事人一旦就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不再受理調解的申請了。
四、哪些情況不能申請調解?
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3、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4、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
只要具備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相關情況后,再把事故認定書交給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