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發生交通事故索賠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那么一般發生交通事故索賠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那么一般發生交通事故索賠流程是怎樣的。關于一般發生交通事故索賠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4、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索賠需哪些材料
1、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6)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
2、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復印件。
(3)原告為香港居民或涉臺、澳及其他地區、國家的當事人委托國內執業律師代為訴訟的,應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3、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綜上所述,一般發生交通事故索賠流程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若您有其他疑問,可以登錄大律網官網免費咨詢律師,我們將為您解答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