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費用的交納是怎么規定的

導讀:
各種費用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向專利局當場交納;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郵局匯款交納。必須注意,該期限決不是自“受理通知書”發文之日起二個月之內交納。還沒有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所在年度無須交納年費。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之日算起兩年內沒有被授予專利權,應從第三年開始,每年主動交納申請維持費。第一次交納申請維持費應在第三年度開始的第一個月內交納,以后各年度應在上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交納申請維持費。通過郵局交納各種費用時,必須在匯款單的附言欄中寫明申請人姓名、專利號或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所交的費用名稱、各項金額。那么各種費用的交納是怎么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各種費用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向專利局當場交納;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郵局匯款交納。必須注意,該期限決不是自“受理通知書”發文之日起二個月之內交納。還沒有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所在年度無須交納年費。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之日算起兩年內沒有被授予專利權,應從第三年開始,每年主動交納申請維持費。第一次交納申請維持費應在第三年度開始的第一個月內交納,以后各年度應在上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交納申請維持費。通過郵局交納各種費用時,必須在匯款單的附言欄中寫明申請人姓名、專利號或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所交的費用名稱、各項金額。關于各種費用的交納是怎么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各種費用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向專利局當場交納(直接向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的,可當時交納申請費);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郵局匯款交納。通過郵局遞交申請文件的,(約過一個月左右)在接到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后,交納申請費,交費期限自申請日起二個月之內。必須注意,該期限決不是自“受理通知書”發文之日起二個月之內交納。
還沒有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所在年度無須交納年費。在接到“辦理登記手續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兩個月之內,交納包括某年度年費在內的各種費用,必須注意,所說的某年度,必須是“通知”中規定的年度(自申請日算起),有時該年度的年份,不一定就是接到“通知”時,當時所在的年份,例如“通知”上說的某年度自申請日算起是指98年所在的年度(比如是第02年度),而此時接到“通知”時所在的年度是99年,因此在你交了98年所在年度的年費后,千萬不要忘記著手主動交納99年所在年度(比如是第03年度)的年費,過期漏交,專利局會通知你補交,并罰交滯納金。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之日算起兩年內沒有被授予專利權,應從第三年開始,每年主動交納申請維持費。第一次交納申請維持費應在第三年度開始的第一個月內交納,以后各年度應在上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交納申請維持費。
通過郵局交納各種費用時,必須在匯款單的附言欄中寫明申請人姓名、專利號或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所交的費用名稱(項目必須列全)、各項金額。如果出現漏寫、錯寫或金額不足,均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