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費用怎么計算

導讀: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因此,由上可知,財產保全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三十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之后,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而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范圍則由法律強制性規定,當事人無權事先作出約定。與擔保范圍有著密切關聯的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數額。那么訴前財產保全費用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因此,由上可知,財產保全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三十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之后,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而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范圍則由法律強制性規定,當事人無權事先作出約定。與擔保范圍有著密切關聯的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數額。關于訴前財產保全費用怎么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但你要提供你訴訟標的同樣額度的擔保。
訴訟財產保全費用如下: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保全措施;”該辦法第三章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的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因此,由上可知,財產保全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三十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之后,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范圍首先由當事人約定,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而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范圍則由法律強制性規定,當事人無權事先作出約定。對申請人來說,擔保的范圍應包括申請錯誤可能給被申請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而被申請人須擔保申請人在未來生效判決中可能確定的全部債權能得以實現。與擔保范圍有著密切關聯的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數額。對這一問題,有的學者認為,由于在保全過程中,有關的財產通常情況下不是申請人控制的,因此即使申請錯誤導致被申請人的損失,該損失不可能大到被保全財產的數額的程度,因此擔保的數額達到足以賠償保全錯誤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程度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