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怎樣的

導讀:
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死亡賠償金已有以下一些統一的認識: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財產。死亡賠償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獲得的賠償,產生于死者死亡之后。而死亡賠償金不是產生于死者生前,不應按遺產繼承。排除以上三種定性,理論界和實務界較一致地認為,死亡賠償金是一種物質財產賠償。那么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死亡賠償金已有以下一些統一的認識: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財產。死亡賠償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獲得的賠償,產生于死者死亡之后。而死亡賠償金不是產生于死者生前,不應按遺產繼承。排除以上三種定性,理論界和實務界較一致地認為,死亡賠償金是一種物質財產賠償。關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死亡賠償金已有以下一些統一的認識: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財產。死亡賠償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獲得的賠償,產生于死者死亡之后。依婚姻法理論,婚姻關系終于離婚或一方死亡。顯然,該賠償金不是產生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第二,不是死者遺產。根據繼承法規定,遺產是被繼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時實際存在的財產。而死亡賠償金不是產生于死者生前,不應按遺產繼承。
第三,不是精神撫慰金。《解釋》對精神損害撫慰金作了明確規定,死亡賠償金為物質損害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