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如何分配

導讀:
由此看出,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并不屬于《民法典》中公民遺產的范疇,因此不能將其作為遺產處理。夫妻關系終結于離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賠償金則是產生于夫妻關系終結之后,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精神撫慰金的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親屬享有。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此看出,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并不屬于《民法典》中公民遺產的范疇,因此不能將其作為遺產處理。夫妻關系終結于離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賠償金則是產生于夫妻關系終結之后,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精神撫慰金的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親屬享有。關于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如何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如何分配沒有明確的規定,由家人協商分配。
1、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
照我國《民法典》第1122條之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由此看出,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并不屬于《民法典》中公民遺產的范疇,因此不能將其作為遺產處理。
2、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系終結于離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賠償金則是產生于夫妻關系終結之后,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之規定,死亡賠償金應由死者的近親屬享有,死亡賠償金應首先參照《民法典》第1127條的規定由第一順序人依法分割,沒有第一順序人的,再由第二順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撫慰金的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親屬享有。
二、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如何分配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
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3000元;
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5000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5-10倍予以賠償。
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
發生交通意外是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結果,但是一旦發生了,家屬堅強生活的同時還要了解事故賠償金的分配情況,減輕因失去家庭成員而帶來的經濟損失,降低傷害。
三、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