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辦

導讀:
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辦婚姻破裂一般而言有兩種方法其一是夫妻對該段婚姻做出努力盡力彌補其二便是走向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8頒發離婚證。(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那么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辦婚姻破裂一般而言有兩種方法其一是夫妻對該段婚姻做出努力盡力彌補其二便是走向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8頒發離婚證。(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關于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要是婚姻破裂怎么辦
婚姻破裂一般而言有兩種方法其一是夫妻對該段婚姻做出努力盡力彌補其二便是走向離婚。離婚有兩條途徑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登記離婚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