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案的管轄是如何規定的

導讀: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地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離婚訴訟案的管轄是如何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地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關于離婚訴訟案的管轄是如何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離開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有關定居國外的華僑的案件
(1)在國內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地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